由总务科提出申请,经2021年3月24日院长办公会第8次研究决定同意《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申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管理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公开向社会再选制作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要求:
投标单位根据医院提供的需采购服务清单进行清单报价,具体采购清单请点击下面(三)、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清单进行下载,其他具体事项投标单位可咨询医院总务科。
三、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清单内容(请点击下载)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评标方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说 明 |
1 |
报价 |
6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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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综合 实力与业绩 |
20 |
提供类似的维修、改造、销售、服务、制作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可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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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服务 |
10 |
投标单位对投标的内容有无质保承诺,质保期承诺原则不低于1年,质保期1年得2分,质保承诺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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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 |
10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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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付款方式:
签订服务合同,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报医院总务科,经院党委会研究后进行转账支付。
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7:30时前,施工单位必须委托代表人现场递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
八、文件递交地点
地 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七楼总务科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南路87号
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15928798363
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