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关于增补遴选3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的
公 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医院现有招标代理机构2家,需增补遴选3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组成招标代理机构库(5家),欢迎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
增补遴选3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须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查询网页截图;
(七)近三年以来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市场禁入;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九)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函;
3.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在省内具有医疗行业招标采购代理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附业绩清单,业绩清单至少包含业主名称、项目名称、中标金额、中标时间、采购人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材料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截图为准;
三、有关说明
(一)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二)如发现中选的代理机构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代理资格。
(三)对未被选定的代理机构将不再逐一通告。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收取比选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30。
(二)收取材料地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青白江妇女儿童医院(青白江区五贤一路88号)行政科研楼三楼采购部(328室)
(三)联系方式: 周老师 13880118006
附件:
2023年11月23日